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如果水電費可以遲交

水和電都是一種重要的能源,但他的特性有點屬於公共財的性質,為了避免被人壟斷,在台灣是政府機關在管理及分配這些資源.對個人及公司來講,則必須付出金錢的代價來取得這些資源做為個人及公司運轉的動力.

空調在很多行業用電方面佔的比例通常都佔電費單裡面很大的分量,政府機關也一直在推展用電節約的觀念,問題是除了強制將冷氣設定溫度調高之外,難道沒有更好的方法來節約能源又不犧牲舒適度.方法當然是有,就是看整體的KW/RT是多少,做每一噸冷氣需要輸入的功率越少,在相同的舒適度下,所耗的電力降低,但舒適度不減.像去年台北市強制冷氣調高到26度,就是一種減少冷凍負載的做法,有點像大陸弄的強制限電.

可是這樣的做法其實一點都不科學,如果說在相同的冷凍負載下,某個營業場合他的冷凍效率平均是1.5KW/RT,另一個營業場合有相同的冷凍負載,但他的效率是1.2KW/RT,1.5KW/RT那個點將冷氣溫度調高了兩度,因此節省了10%的耗電,(調高ㄧ度能減少多少耗電不會是一個固定的值,說調高一度能降低6%或幾%是說給外行人聽的)因此冷凍效率變成1.35KW/RT,是比較省電,可是舒適度卻變差了,因為用的方法是將分母RT的部份減少,RT減少了代表可以從現場帶走的熱變少了,把他還原到現場就是現場的溫度會升高,在水冷的系統來講,如果現場的空調是靠冰水送到現場製冷,只要水的分配差一點,ㄧ些管路末端的地方就很熱,對做生意的人來講,現場的空調是吸引客戶上門消費的必備條件,少了舒適的環境,可能客人就跑了到可以提供舒適的環境去消費,省了一點電錢卻損失了營業額,ㄧ加ㄧ減哪個比較划算.

對個人來講,如果可以忍耐,當然是不開最省,不開就沒有機器的運轉,這種是道德及人格的高尚表現,值得拍手鼓勵,但是每個人的差異性不同,如果哪天高鐵(雖說是民營,但政府是最大的股東)或台鐵(政府的)宣布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然後列車上全部不開冷氣,除了一些愛作秀的人士,我想正常的顧客應該會跑光光改搭公車吧.(當然也可以用慢性中毒的方式慢慢調,衝擊不會那麼大)

外行的人用的都是減少分母的方式,政治人物喊的口號也是用減分母的方式,所以現在去很多公司或是比較大的營業場合例如量販店或百貨公司都很熱,換句話講,減碳不是靠設備效率的提升(分子減少),而是靠少用或不用(分母減少).如果說一個營業場合需要的固定冷氣量是5RT,並使用高效率的設備及管理方式,平均效率是1.2KW/RT,因此必須花費6KW的電,另一個調高冷氣溫度,所以熱負載變成4RT,因為設備及管理較差,效率是1.5KW,但因為將分母減少了,所以也是用6KW的電,所以兩者的電費是一樣的,但是如果所有的營業條件都一樣,應該哪一間的生意會比較好呢?

如前面所論述的,如果一家公司的營業跟冷氣已經是無法割捨的關係,少用冷氣間接影響的營業額或產品品質並無所謂,那少用絕對是減少電費最快的方法.如果不行這樣做,而是靠減少使用量而來,這樣的改善其實一點意義都沒有.

運轉效率較好的設備通常價錢較高,如果主事者沒有那個SENSE,在制定採購規格時未言明,又要用最低的價格來發包,那買到的東西自然是效率較差的機器,等到整個系統弄好了,再來說要節能減碳,講實在話,冷氣這個東西又不像消費性電子,小的冷氣一台大概也要用個十年,大型空調的使用壽命基本大概是20年.

先天運轉效率上就比人差,如果不靠減少分母的方式來改善降低電費,花大錢弄的系統能換掉嗎?
如果一個1000RT大型的系統整體的KW/RT值差個0.1,一小時就是100度的電費,20年下來要多花多少錢?而這0.1KW/RT的電看起來好像不多,要驗證及量測也困難,可是若以一度電2.5元計算,一年下來就是差2百多萬,20年下來是4千多萬,如果電費沒有因為廢核而變成一度10元的話.

做一噸冷氣的效率差個0.1KW/RT客戶通常不會有感覺,有的差到1,1點多KW也沒有感覺,因為系統重新設計改善是一件痛苦的過程,又要把原本看起來是好的設備淘汰或更換,沒有多少人有決心去弄,公司如果夠大,花的是投資人的錢,更沒有理由去弄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做了不就代表之前的決策都是錯的,誰要去擔這個責任?

水電費不能遲交,因為一定會影響到生活跟公司營運,但改善可以不做,只要每個月水電費交得出去就好,很多空調類的保養和管理對電費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但是效果卻非常不容易評估,就像我其他文章講的,弄得不好越搞越糟的也很多,不過到目前為止至少還沒有業主來抱怨或抗議我提的方法是一派胡言,江湖術士.做為一個以專業自我期許的小公司,應該是可以暫時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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